2013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内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和“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的活动,为有效推动全市法院“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的开展,市中院纪检监察室与立案庭组成的督查小组于
一、 院党组高度重视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次突击检查所反映出的问题,在接受督察当日马上召集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立案庭、信访室的干警开会,传达市中院的通报,统一思想,加强教育,客观分析不足,明确整改任务,严肃队伍纪律,提高立案信访部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使命感。
二、 具体整改措施
(1)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高便民服务意识。为提高立案效率,简化当事人诉讼流程,立案庭及时补充诉讼指引资料,将打印机和诉讼须知放在显眼位置,并新增了“民商事案件诉讼流程图”,
使当事人对诉讼流程一目了然,减轻导诉员的工作量,提高立案效率。
(2)统一着装,塑造专业形象。为提升法院司法形象,塑造专业的政法队伍,便于当事人区分,我院统一规定立案庭、信访室等对外窗口的干警在工作时间必须穿制服并佩戴法徽及工作证,在立案窗口放置导诉员简介,指引当事人咨询立案。并在立案窗口放置《麻章法院院刊》供当事人取阅,营造贴心、温馨的服务氛围,宣扬我院正面积极向上的司法形象。
(3)严肃队伍纪律,加强监督管理。立案信访部门的干警在工作时间有事离岗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并由另一名干警坐岗,绝不能出现岗位无人的情况。每周由纪检监察室带队,进行不少于两次突击查岗,对于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干警及部门领导发出书面通告批评,树立干警的时间观念,务求在队伍中形成铁律。
(4)制定出台相关规范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无规矩不成方圆,为更好地推动我院立案信访工作的开展,我院纪检监察室制订了如《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案件评查细则》等一系列的规范制度,并在全院范围内加强学习,务求提高干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增强司法作风改进实效。
通过这次整改活动,院党组对院内上班纪律松散、行为不规范和工作马虎敷衍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着重纠正了不遵守法律规定、影响司法公正、伤害群众感情等不良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查找不足,取长补短,不断改进,并注重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努力打造工作亮点和特色,以改进司法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