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赞(党组书记、院长):负责法院全面工作;
王鹏艳(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黄木荣(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湖光人民法庭、综合办公室工作;
全志雄(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全雄飞(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负责政治部(督察室)工作;
程丰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分管执行局工作。
陈 赞(党组书记、院长):负责法院全面工作;
王鹏艳(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工作;
黄木荣(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湖光人民法庭、综合办公室工作;
全志雄(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全雄飞(党组成员、政治部(督察室)主任):负责政治部(督察室)工作;
程丰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分管执行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