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巨宙,男,中共党员,现任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获得荣誉情况:2017年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单位先进个人。2020年,获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
余巨宙同志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热爱本职岗位,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刻苦钻研,业务能力突出。在执行工作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办理执行案件,重视化解纠纷,不辞辛劳,耐心细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法院权威。自2017年6月以来,根据院工作安排和要求,该同志开始独立经办执行案件。其中2018年经办案件113件,结案105件,结案率92.92%;2019年经办案件125件,结案118件,结案率94.40%。2020年经办案件205件,结案195件,结案率95.12%。
2020年,经办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4宗,执结2宗,执结率50%,执行到位金额106.53万元。如执行的被执行人柯某康等24人涉黑案,绝大部分的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分布在徐闻县的各个镇,为全面调查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达到“打财断血”效果,连续数日驻扎当地,每天下到各个村、社区,全力摸查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社会关系、财产状况,穷尽一切财产调查措施,彻底查清楚被执行人的经济基础和履行能力。又如经办的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强占租赁物长达6年之久,通过不断提出执行异议等方式阻碍执行,致使该案长期无法执结。经多次勘查现场,对占有使用人进行释法说理,缓解当事人的对抗情绪,提前预估风险,制定执行方案,缜密部署执行计划,最终妥善执结了该案,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