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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打造湾区法治新高地

时间:2021/5/25 21:09:20 点击:

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

——习近平

珠江口,碧波滚滚;大湾区,生机勃勃。

2020年,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人口8000多万的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总量达11.5万亿元,相当于以不到全国0.6%的面积,创造了全国12%的GDP,超过一个中等国家经济体,正向世界阐述着“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的内涵。

粤港澳大湾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

方向已明,闻令而动。近年来,广东法院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三地所长”,聚焦规则衔接、跨境纠纷解决和区际司法合作,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贡献法治智慧。

加快探索推进司法“软联通”

碧波浩渺的伶仃洋上,港珠澳大桥如出水巨人般巍然耸立。广深港高铁香港西九龙客运站里,满载着乘客的“动感号”鸣笛出站。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让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逐渐成为现实。

大湾区基础设施“硬联通”的同时,规则机制“软联通”同样重要。“一国两制三法域”是大湾区的显著特征,实现三地“联通”,要在坚守“一国”之本的前提下用好“两制”之利,把制度差异转化为制度优势。

早在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的当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就明确提出要完善与港澳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健全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机制。

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这是两地首次检视、修改已生效运行的司法协助安排,标志着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工作从建章立制步入完善优化的新阶段。2021年5月14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签署,两地迈出了跨境破产协助实质性、跨越性的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进内地与港澳民商事司法协助,对搭建‘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起到很好推动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中小型律师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

截至今年5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共签署了12项司法协助安排,涉及民商事送达、判决、仲裁裁决、司法文书送达和调取证据等领域。

“三地法律界人士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交流,是一大创新之举,对大湾区司法交流与互鉴作用很大。”澳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汪超的发言,赢得与会代表的阵阵掌声。这是2020年1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的一幕。

当天粤港澳三地法官、律师以同一案例,分别用三种诉讼程序模拟庭审,对粤港澳法律制度的差异进行了比较性研究。

这是广东法院探索三地法律规则衔接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东法院在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诉讼规则对接、完善跨境法律查明、推动跨境执行合作等方面聚焦发力,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度融合进行了有益探索。

——从2018年开始,依托广东中葡司法合作交流基地、“一带一路”海事审判交流基地,广东法院不断加强与港澳司法机构交流合作。

——2019年9月,第五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在湛江举行。同月,广东高院与香港律政司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

——2020年1月,广东高院发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为湾区司法联通画出“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准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前财产保全请求”“认可香港法院判决香港和内地居民离婚案件关于离婚部分内容”“对澳门法院刑事判决中有关民事损害赔偿判项予以认可与执行”……在司法实践中,广东法院也正通过落实落地三方相互认可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将司法“软联通”不断推向新高度。

努力构建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国际一流湾区,呼唤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快推进,创新要素和跨国资源流动愈发活跃,营商环境的优劣决定高端要素资源的流向与集聚,也是大湾区经济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广东法院对大湾区城市企业最大程度依法保护,树立了我们在内地投资的信心。”香港满兴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梅感慨道。

2019年8月,满兴投资公司因一起执行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其名下位于广州市的土地使用权,后提出执行异议,请求以其提供超过执行标的的房产置换,法院审查后依法对土地进行了解封。

“对涉案土地进行置换,能最大限度减少保全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依法及时保护香港公司在内地的投资权益。”案件承办法官叶洁靖表示。

近年来,广东法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对照“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评价指标,特别是以广州纳入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为契机,优化破产审判工作流程,深化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等机制运用,使商业纠纷解决时间更短、费用更低、程序更优。在2020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广州综合排名第一,纳入世界评估范围的商事案件办理用时同比缩短12天,广州也因专业、高效、低成本的破产案件处置,成为标杆城市。

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广东法院构建最严格司法保护体系护航湾区创新,出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二条,在全国率先出台涉标准必要专利、网络游戏领域等审判指引,加大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力度,探索适用诉讼禁令措施。华为与三星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系列案在广东高院实现了全球纠纷的“一揽子”解决,苹果、高通、飞利浦、三菱、戴森等多个知名跨国高科技公司将广东作为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2020年,广东法院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032件,同比增长50%,审结涉港澳台一审案件894件。

2020年,“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位居全球创新指数第二,广东的5.3万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深圳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连续16年位居全国城市之首,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加快构建。

全力打造跨境多元解纷的“湾区样本”

铃声响起,身处香港的徐晶律师打开手机微信群聊,屏幕上出现两个视频画面。一方是来自江苏扬州的台湾被告陈先生,另一方则是身处深圳的香港原告段先生。这是2020年7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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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晶,是香港和解中心资深的调解员,近几年光在广交会上就成功调解涉外商事纠纷300余件。

粤港澳三地人员交往频繁、要素流动便利、商业贸易繁荣,受不同法律制度、制度规则制约,“审理周期长”“调解难度大”一直以来是涉港澳跨境纠纷的两大难题。

拥有专业知识和文化背景优势的港澳调解员,则能很好地让跨境商事纠纷高效率、低成本地化解。

2020年12月23日,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毕经纬也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当天,包括毕经纬在内的30名港澳律师及法律专家被广东高院聘任为首批特邀调解员。

据了解,像徐晶、毕经纬这样精通港澳地区法律、熟悉港澳地区商事交易规则和社情风俗的调解员,目前广东法院在册近200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和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先后成立,为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化解提前谋篇布局。三家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港澳人民陪审员制度,同时还对港澳调解员建立了共享名册,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员的优势作用。

珠海横琴法院澳门特邀调解员(左二)调解一起涉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广东法院广泛借助社会力量推动跨境商事纠纷高效、便利化解,同时还从制度层面出台相关规定,助力打造跨境多元纠纷的“湾区样本”。

2020年1月,广东高院联合省司法厅发布《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助力构建大湾区更加开放、透明、包容、便捷的跨境商事争端解决机制。

规则具有大湾区的特色鲜明,借鉴了港澳商事调解的通常做法,为跨境商事纠纷提供了更多元的解决渠道。

——全国人大代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

广东法院不仅通过调解快速化解跨境商事纠纷,还通过智慧法院让涉粤港澳纠纷解决提档加速。

2020年8月,一起涉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立案。香港居民俞先生在AOL授权见证通平台仅用5分钟,就零成本完成了线上授权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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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5G和区块链”,实现法官、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视音频实时互动和全程留痕,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这是广州中院2020年6月创新上线的全国首个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AOL授权见证通”。该平台使域外当事人线下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见证周期从原先的30天左右缩短到5分钟,费用从300元至5000元降为零成本。目前,该见证平台广东高院已推广至全省法院。

同时,广东高院从2019年12月起,陆续发布了三批共60个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典型案例,为全省法院审理跨境贸易、投资、经营、合作等民商事纠纷提供裁判指引和参考。2020年,广东法院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8万件,办理港澳司法协助案件1148件。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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